question-icon 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起诉。我们俩的户籍所在地不一样,现在居住的地方也和户籍所在地不同。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离婚呢?是户籍所在地,还是现在居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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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确定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般而言,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离婚。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这个地方就成为他的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就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因为犯罪被监禁在某地,原告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你需要根据自己和对方的实际居住情况等,来确定具体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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