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我们协商不成,只能走诉讼离婚的程序。我不太清楚应该到哪个地方的法院去起诉,是对方户口所在地,还是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还是其他地方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起诉地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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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诉讼离婚是一种常见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而确定起诉的法院是开启离婚诉讼程序的重要一步。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这意味着,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么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又或者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此时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是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在决定起诉离婚时,首先要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你可以通过查看被告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来确定其住所地。若要确定经常居住地,可能需要收集一些证据,比如被告在某地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等,以证明被告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这样才能准确地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确保离婚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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