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在起诉地点上犯了难。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不知道该遵循什么规则来确定起诉地点。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起诉地点是怎么规定的,依据是什么,以确保能选对起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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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离婚。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就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例如,如果被告在国外,或者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又或者被告正在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正在被监禁,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所以,在确定离婚起诉地点时,首先要明确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情况,同时考虑是否存在上述特殊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选择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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