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去哪里办理手续?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现了问题,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打算起诉离婚。但我对这方面的流程完全不了解,尤其是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想知道是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还是对方住所地的法院,还是有其他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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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通常要到法院去办理手续,而具体的管辖法院有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被告住所地,简单理解就是被告的户口所在地。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要是被告失踪了,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离婚前,一定要先确定好管辖法院,以免跑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法院咨询清楚,也可以找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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