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诉离婚要到哪里去起诉?
我是一名女性,现在想和丈夫离婚,但不知道该到哪里去起诉。我们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现在这个城市,不过丈夫的户口不在本地。我想知道,我应该在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是本地法院,还是丈夫户口所在地的法院?
展开


在法律上,妻子起诉离婚时确定管辖法院,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丈夫在某个地方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就医的情况不算),那么妻子就可以在丈夫的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要是丈夫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去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丈夫存在以上这些情形,妻子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所以,妻子起诉离婚时,要先确定丈夫的居住情况,再按照法律规定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