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证明书在哪里开具?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需要开具医疗事故证明书来处理后续事宜,但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开这个证明书,是找医院,还是有专门的机构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开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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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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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证明书是对医疗事故进行认定和记录的重要文件。一般来说,其开具地点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医学会作出鉴定后,会出具相应的医疗事故鉴定书,这个鉴定书就可以视为一种医疗事故证明书。 其次,如果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来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在进行调查核实后,也可能会出具相关的处理文件,证明医疗事故的情况。比如,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等处理,相关处理文书可以作为一定的证明。 另外,有的情况下,医疗机构也可以提供一些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医院可以出具患者的病历、诊疗记录等,这些材料能够反映医疗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辅助证明医疗事故的发生。但医院出具的材料通常不能直接等同于医疗事故证明书,还需要结合其他的鉴定或认定结果。 总之,要获取具有权威性的医疗事故证明书,主要还是通过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相应的程序来申请和获取该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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