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欠钱不还应该在哪里起诉?
我有个朋友在外省,之前找我借了钱,现在到了还款时间却一直拖着不还。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他在外地,我不清楚该去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是在我这边还是他那边,或者还有其他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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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外省的人欠钱不还需要起诉的情况,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管辖法院的确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并且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这个经常居住地也可以视为住所地。例如,被告虽然户籍在外省A地,但他已经在B地连续居住了两年,那么B地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到B地的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双方在借款时有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比如双方在借条里明确写了,一旦发生纠纷要到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原告就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事后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借款纠纷中,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钱,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所以,出借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在实际操作中,原告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同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总之,外省欠钱不还的起诉地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既可以考虑被告住所地,也可以结合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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