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对公账户转出的钱是否必须开发票?
我是一个个体户,平时经营中会通过对公账户转钱出去。我不太清楚,从对公账户转出的钱是不是都得开发票呀?不开发票会不会有啥问题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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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个体户对公账户转出的钱是否必须开发票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得明白开发票的本质意义。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记录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 如果个体户对公账户转出的钱是用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支出,比如购买原材料、支付服务费等,并且对方是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在这种业务场景下,收款方有义务向作为付款方的个体户开具发票。 然而,如果对公账户转出的钱不属于经营业务支出,比如是偿还借款、支付个人往来款项等,这些情况并不属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范畴,那么通常就不需要开具发票。例如,个体户向朋友借款后通过对公账户还款,这种资金往来就无需开具发票。 另外,如果个体户作为付款方,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未取得发票,可能会面临一些税务风险。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前提是要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发票就是常见的合法有效凭证之一。如果没有取得发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相关支出可能无法在税前扣除,从而增加个体户的税收负担。 所以,个体户对公账户转出的钱是否必须开发票,要依据资金的用途和性质来判断。个体户在日常经营中,应当准确区分资金往来的性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处理发票的取得和开具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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