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交通事故不用负责任?

开车的时候难免会遇到一些磕磕碰碰,我就挺担心万一出了事故,自己会不会莫名担责。想了解下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我是不用负责任的呢?就想心里有个底,以后开车也更安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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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以下这些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不用负责任: 首先,是交通意外事故。就是各方当事人都没有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像因为突发地震、极端天气等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现象引发的事故,各方均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明确提到,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比如开车途中突然遭遇罕见的狂风,导致车辆失控碰撞,这种就属于意外事故,各方都不用担责。 其次,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其他方无责任。比如说有司机恶意去撞别人的车,故意制造车祸,那么被撞的一方是不用负责任的。这很好理解,不能让无过错的人因为别人的故意行为而受牵连。 再者,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无过错的为无责任。例如前车“溜车”或“倒车”导致的追尾,后车正常行驶无过错,那么前车就要负全部责任;还有前车压线或紧急并线导致的追尾,后车无过错,责任也在前车。 另外,如果你的车丢失后被别人开出去出了车祸,作为车主,在能证明车辆确实是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车主不用负担责任。因为车主本身无法控制车辆被盗抢后的使用情况。 最后,如果把车租出去或借给别人,并且已经尽到了该做的审查以及提醒义务,一般来说车主也不必为车祸负责。比如车主把车借给有合法驾照且驾驶技术良好的朋友,并提醒了安全驾驶等事项,朋友开车出事故,车主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无需担责。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也对事故责任划分做了明确规定。 相关概念: 交通意外事故:指各方均无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引发的交通事故。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是指一方当事人主观上出于故意,通过自己的行为制造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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