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交的增值税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我公司有部分业务符合免交增值税的政策,在做财务处理时,不知道这免交的增值税该计入哪个科目。我对财务和税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懂,怕科目计错了不符合规定,所以想问问这免交的增值税到底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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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中,免交的增值税计入什么科目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对于小微企业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通常是“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科目)。这是因为小微企业的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其负担,将免交的增值税计入当期损益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对于某些特定行业或者项目享受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例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时,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相应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需要将免交的增值税单独计入某个科目,而是在确认收入时,按照不含税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因为这部分业务本身就属于免税范畴,不存在增值税的缴纳问题。 还有一些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在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税款时,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依据也是财会〔2016〕22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这种税收返还的会计处理方式,“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所以收到返还的增值税作为政府补助的一种形式,计入“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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