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属于刑事责任中附加刑的是哪些?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遇到一个题目问哪些属于刑事责任中的附加刑,我有点搞不清楚。我想知道附加刑具体包括什么,能给我详细说说判断的依据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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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中的附加刑是相对于主刑而言的刑罚种类。主刑只能独立适用,而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此外,刑法第三十五条还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它不同于行政罚款,行政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罚金是刑事处罚。罚金的数额根据犯罪情节决定。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等。 驱逐出境是针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一种特殊附加刑,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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