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是第几条?
我不太懂法律,最近听说了寻衅滋事这个词,想知道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关于寻衅滋事的规定在第几条,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内容,心里有个底。
展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的相关规定在第二十六条。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寻衅滋事是什么意思。寻衅滋事就是指一些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目的,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这里所说的“结伙斗殴”,就是指多人纠集在一起打架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就是故意追赶、阻拦别人,给他人造成心理上的恐惧和生活上的不便。“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就是强行拿走别人的东西,或者随意破坏、占用公共或私人的财物。而“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其他一些类似性质但没有明确列举出来的行为。这条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