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我在公司工作挺久了,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我想知道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的。是按我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算吗,月工资又是怎么确定的呢?不太清楚具体计算方式,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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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考虑多个方面。 首先是计算年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工作满一年就多拿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半年以上不满一年也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就补偿半个月工资。 接着是计算基数,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要是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然后还有月工资的最低保障和最高限制。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除了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可能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且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就要支付代通知金。还有,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代通知金:在符合特定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一个月工资。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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