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合同对方违约该怎么办?

我买房子和对方签了合同,都约定好了各项条款,钱也付了一部分。可现在对方突然说不按合同来了,要涨价或者不卖给我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想问问法律上对于买房合同对方违约是怎么处理的。
展开 view-more
  • #买房违约
  • #违约责任
  • #合同违约
  • #赔偿损失
  • #违约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买房合同中对方违约时,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白“违约责任”这个概念。违约责任就是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卖房者违约,买房者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把房子卖给自己。比如说,合同约定好了房屋价格、过户时间等,卖房者不能因为房价上涨就反悔不卖,买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卖房者继续完成交易。 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不太现实,比如房子已经被卖给了第三方且完成了过户,那么买房者可以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可能包括对房屋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修复等,但在买房合同对方违约的常见情况下,更多的是要求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方面,《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意味着,买房者除了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外,还可以要求赔偿因房价上涨等因素造成的差价损失等。 另外,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买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卖房者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 在遇到买房合同对方违约的情况时,买房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