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合同卖家违约该怎么办?

我买房子和卖家签了购房合同,都付了一部分钱了,结果卖家突然说不卖给我了,这明显是违约。我不太清楚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能让他继续把房子卖给我,还是能让他赔钱,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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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购房合同中卖家违约时,购房者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购房合同中,卖家违约就属于这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当卖家违约时,购房者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其一,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购房者仍然希望购买该房屋,并且该房屋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比如没有被另行出售、抵押等,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 其二,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卖家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购房者可以要求卖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因卖家违约给自己造成的其他损失,比如房价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 其三,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卖家违约时,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采取行动维护自己权益时,购房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卖家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卖家的违约行为和自己的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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