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资金属于刑法第几条?

我想知道挪用资金在刑法里的具体规定,不知道是属于刑法的哪一条。我身边可能涉及到了挪用资金这种情况,我想弄清楚相关法律条文,以便了解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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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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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相关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 挪用资金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意思是这些工作人员凭借自己在单位里主管、管理、经手资金等便利条件来实施挪用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是挪用公款罪,处罚相对更重。 另外,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挪用资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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