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列哪种情况构成挪用资金罪?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资金方面有点混乱。我想了解下,到底哪些情况是会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呢?比如是私自把公司的钱拿去做自己的生意,还是有其他的情形?我很想弄清楚这个界限,免得不小心犯错。
展开 view-more
  • #挪用资金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这里有几个关键的点需要理解。首先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就是说犯罪人是借助自己在单位所担任的职务,有机会接触、管理或者支配单位资金,从而实施挪用行为。比如公司的财务人员,他们负责公司资金的收支管理,就有便利条件去挪用资金。 其次,挪用资金有三种情形会构成犯罪。第一种是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这里的“数额较大”,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会有一个明确的金额界限。如果挪用了单位资金达到这个数额,并且超过三个月都没有归还,那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第二种情形是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营利活动就是为了赚钱的活动,像拿去炒股、做生意等。只要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不管时间有没有超过三个月,只要进行了营利活动,就可能构成犯罪。 第三种情形是进行非法活动。比如把挪用的资金拿去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对数额和时间都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就构成挪用资金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