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我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检察院不用经过其他部门移交,能够直接受理的案件都包括啥类型。我对这方面不太懂,也不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就想了解一下,心里有个底,比如一些职务犯罪之类的是不是检察院能直接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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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主要涉及特定类型的犯罪,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里的司法工作人员,指的是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这类案件检察院直接受理,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司法活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司法工作人员职权滥用的侵害。 其次,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体现了检察院在特殊情况下对特定重大案件的直接管辖权,主要是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敏感性以及对司法公正的重大影响。 简单来说,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以及特定情况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民权利,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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