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债权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在法律中,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下面为你介绍一些不能强制执行的债权情况。 首先是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也就是说,债权人虽然依然享有债权,但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就不会再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例如张三在2015年借给李四1万元,约定2016年归还,但张三一直未主张权利,到2025年才起诉要求李四还钱,若李四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张三的强制执行请求。 其次是自然债务。自然债务是指不具有法律债务的强制执行力,但是债权人可以受领并保有债务人的给付,债务人给付后不得请求返还的债务。比如超过法定利率部分的利息,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若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这个上限,超过部分就属于自然债务,债权人不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这部分利息。 再者是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这类债权通常与特定人的身份密切相关,不可转让和强制执行。比如基于抚养、扶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这些权利是基于身份关系而存在的,强调的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情感和伦理联系,不能通过强制手段要求义务人履行。例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然这是法定的,但不能简单地通过强制执行来实现,更多是通过道德和社会舆论等多方面的引导。 最后是法律明确禁止执行的债权。这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比如涉及到一些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债权,法院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的。总之,了解不能强制执行的债权类型,对于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