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行政处罚的管辖,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呢?

我在学习行政处罚相关知识时,对管辖这块有些迷糊。看到很多关于行政处罚管辖说法,不知道哪些是错的。我想明确知道错误说法的判断依据,这样才能更好理解行政处罚管辖规则,避免以后工作生活中出现相关法律认知错误,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行政处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指行政机关之间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分工。要判断关于行政处罚管辖说法的正误,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这里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实施地、违法行为经过地、违法行为结果地。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违法行为在多个地方发生了不同阶段的行为,涉及的这些地方的行政机关都可能有管辖权。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可以根据需要,对行政处罚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比如,有些特殊领域的行政处罚,可能会由特定的行政机关专门管辖。 常见的关于行政处罚管辖的错误说法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认为只有违法行为人住所地的行政机关才有管辖权。实际上,如前面所说,主要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而不是住所地。住所地管辖一般不适用于行政处罚管辖的通常情况。 另一种错误说法可能是觉得上级行政机关不能将自己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交由下级行政机关管辖。但根据法律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在必要时可以将自己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交由下级行政机关管辖。这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便于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行政资源。 还有可能错误认为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由先发现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管辖。正确的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所以判断关于行政处罚管辖说法的正误,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规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