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在法律领域,无效合同指的是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也就是说,这类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属于无效合同的几种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因为他们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无法对合同的内容和后果有清晰的认识。 其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双方签订合同并不是出于真实的意愿,而是为了某种不正当目的,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虚假签订的买卖合同,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再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过,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这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内容。例如,买卖毒品的合同,明显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自然是无效的。 还有,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此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果合同的内容违背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基本道德准则,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比如,以人身作为交易对象的合同,就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 最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比如,两个公司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了第三方公司的利益,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总之,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无效,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你对自己签订的合同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