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哪些属于无效合同: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举个例子,一个六岁的孩子签订了一份购买价值五千元玩具的合同,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六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能力签订这样的合同。 其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这就是说双方签订合同并不是真心想要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而是为了其他目的假装签订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为了逃避债务,债务人与他人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将自己的财产“卖”给别人,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再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和行政法规里有一些强制性的规定,这些规定是必须遵守的,如果合同违反了这些规定,那就是无效的。不过,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例如,从事药品经营必须有相关的许可证,如果没有许可证签订了药品买卖合同,这个合同就可能因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还有,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不能违反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签订一份以赌博为内容的合同,就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 最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当双方为了自己的利益,相互勾结,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合同也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两家公司恶意串通,签订合同压低价格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资产,损害了这家公司股东的利益,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 总之,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无效,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对合同的效力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