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解除取保候审一般有以下流程: 首先,提出解除申请。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比如你之前是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那就向这个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在申请时,要说明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其次,办案单位审核条件。相关办案单位会对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审核。这些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比如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等情况,就符合解除条件。 然后,如果符合解除条件,案件承办人要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阐述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等内容。 接着,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之后办理解除手续,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办案人员会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的回执上签字确认。 最后,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缴纳了保证金,办案人员还需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一般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是案件承办人向上级部门说明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依据等情况,请求批准解除取保候审的一种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