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取保候审到期后去解除的流程是什么?


公民取保候审到期后的解除流程如下:首先,执行机关要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据此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然后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简单来说,就是执行机关先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做出决策后再通知执行机关。其次,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要马上执行,并把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这一步就是执行机关按决定办事并反馈结果。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还要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这是关于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也就是说到了期限或者有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就要及时办理解除手续。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