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我家遇到房屋拆迁纠纷了,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拆迁方给的补偿不合理,我们和他们沟通多次都没有结果,现在不知道该向哪个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有个部门帮我们解决这个纠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展开


在遇到房屋拆迁纠纷时,不同类型的纠纷可以找不同的部门来解决。 如果是与拆迁方就补偿安置协议产生的纠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这种情况下,可以先尝试与拆迁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是对政府的拆迁决定不服,觉得拆迁行为不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此时,被征收人可以向作出拆迁决定的政府的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是在拆迁过程中,发现有违法拆迁的行为,比如暴力拆迁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其维护现场秩序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这些部门有职责对拆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