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纠纷如何找对部门解决疑问与纠纷?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可在补偿问题上和拆迁方谈不拢,产生了纠纷。我完全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心里特别着急。想了解面对这种房屋拆迁纠纷,到底该找哪些部门能有效解决问题,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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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产生纠纷后找对部门很关键。 首先,如果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这种情况下可以到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这是因为建设部门在拆迁管理方面有相应职责,能对拆迁相关事宜进行审查和裁决 。 要是和拆迁人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觉得协议不公平,此时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以拆迁合同纠纷为由维护自身权益。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对合同是否公平、合法等进行审查和判决。 倘若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了,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对原行政裁决进行重新审查;行政诉讼则是通过司法途径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很重要。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比如,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还有一些情况,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人民政府也可能成为被告,像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这些情形下,人民政府会成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总之,遇到房屋拆迁纠纷,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和途径来解决。 相关概念: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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