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应该在哪个部门申请?
我家庭经济困难,想申请低保来缓解生活压力,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申请手续。我想了解一下,申请低保的具体负责部门是哪个,这样我就能有针对性地去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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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简单来说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了帮助那些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居民,让他们能维持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 一般而言,申请低保主要涉及到两个关键部门。首先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这意味着,申请低保的第一步,申请人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开始申请流程。 之后,还会涉及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进行全面审查,最终作出审批决定。也就是说,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最终审批是否给予低保资格的部门。 所以,申请低保时先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后续由它们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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