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释机关由哪些部门决定处理?

我家里有人在服刑,听说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假释。但我不知道假释到底是由哪些部门来决定处理的。我想弄清楚这个流程,这样心里也有底,也方便后续可能的申请操作。所以想问问,假释机关到底是哪些部门在负责决定和处理相关事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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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释决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在我国,假释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而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虽然这里说的是减刑程序,但假释同样要遵循类似的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法院裁定的法定程序。 具体的流程是,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是提出假释建议的主体。当服刑人员符合假释条件时,执行机关会对其进行综合评估,认为其可以假释的,就会向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在收到建议书后,会组成合议庭来审理这个案件。合议庭会对服刑人员的悔改表现、服刑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认为服刑人员确实符合假释条件,就会裁定予以假释。这样能确保假释的决定是公正、合法且严谨的,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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