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哪些人员可以不申报?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其申报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的权益与责任。那么,哪些人员可以不申报工会经费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会经费的计提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相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这里的“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一般来说,以下几类人员通常可以不申报工会经费: 第一类是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比如劳务外包人员,他们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和用人单位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其劳动报酬由外包公司支付和管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务外包人员申报工会经费。这是因为工会经费是基于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费用,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拨缴工会经费的义务。 第二类是退休返聘人员。退休人员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虽然他们可能继续在单位工作,但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通常不计入用人单位申报工会经费的工资总额中。 第三类是兼职人员。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行为,一般也可以不将其纳入工会经费申报范围。不过,如果兼职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就需要按照规定申报工会经费。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于工会经费的具体政策和执行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根据当地工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准确界定哪些人员需要申报工会经费,哪些人员可以不申报,以避免出现违规风险。如果对工会经费申报人员范围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工会组织或税务机关,获取准确的指导和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