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合同是没有效力的?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我有点担心合同可能无效,影响我的权益。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哪些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效力的呢?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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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劳动合同效力的概念。劳动合同的效力,简单来说,就是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反之,无效的劳动合同则不受法律保护,对双方也没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首先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比如说,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的重要信息,或者威胁劳动者签订合同,像不签合同就不发工资等,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劳动者签订合同并不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违背了公平、自愿的原则。 其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例如,有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规定,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单位都不承担工伤责任,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责任,这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的条款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最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和行政法规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制定的,劳动合同不能违反这些规定。比如,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员工每天工作超过法定的最长工作时间,而且没有相应的加班补偿,这种合同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是无效的。 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此外,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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