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童工触犯了哪些法律?


雇佣童工涉及到多部法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从劳动用工的基本层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这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比如,一些小型工厂为了降低成本而雇佣童工,劳动行政部门就可以依据此条法律对其进行处罚。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保护未成年人做出了相关规定。该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这是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因为未成年人身体和心智尚未发育成熟,不适合从事一些高强度、高危险的工作。若违反此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例如,一些矿山企业雇佣童工从事井下作业,就严重违反了该法的规定。 另外,《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总之,雇佣童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这一系列法律规定旨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成长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