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民工受伤了该找谁赔偿?

我是个农民工,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受了伤。现在不知道该让谁来负责赔偿我的损失,是包工头,还是建筑公司?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了解,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找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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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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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伤后找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情形及相关法律依据。 如果农民工是在劳动关系中受伤,也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来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一旦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大部分赔偿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建筑行业,很多农民工是跟着包工头干活。这种情况下,如果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说,虽然农民工是跟着包工头干活,但最终可能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建筑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农民工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比如受雇于个人从事临时性的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第三人追偿。例如,雇主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农民工受伤,雇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农民工自身存在过错,比如违反操作规程,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此外,如果农民工受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那么农民工可以向第三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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