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合伙企业该如何分配?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我和配偶在合伙企业里有财产份额。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分配这些份额,心里很迷茫。想了解在法律上,针对这种离婚后合伙企业分配的情况,具体是怎么规定和操作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离婚后合伙企业的分配问题,首先要区分该合伙企业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间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要是没有约定那就依法分割。 如果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当夫妻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出资,离婚时想把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有如下几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情况,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这就是说,只要其他合伙人都点头同意,那么没参与合伙的配偶就能成为新的合伙人。 第二种情况,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其他合伙人不想让配偶加入,但是愿意自己掏钱买这个份额,那么卖份额得到的钱,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分割。 第三种情况,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意思是其他合伙人既不想买份额,也不想让配偶加入,但是同意合伙人退伙或者减少份额,这样结算后的钱夫妻可以分。 第四种情况,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四条 。 相关概念: 优先购买权:就是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想要转让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权利。 退伙: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不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分配等事务。 削减财产份额:就是减少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所占有的财产比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