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伤后没办法工作,收入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在这种交通事故里,我的误工费应该由谁来赔偿呢?是肇事者个人,还是保险公司,又或者有其他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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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主体。 一般来说,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内对误工费进行赔付。交强险有责任限额的划分,在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有规定额度的,误工费就包含在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中。若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就看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商业三者险。如果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继续赔偿误工费。 然而,如果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或者赔偿金额超出了保险的责任限额,那么就由肇事方(侵权人)来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肇事者驾驶的车辆没有依法投保交强险,那么他就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对受害人的误工费等损失进行赔偿,超出部分再按照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来承担。 另外,要获得误工费赔偿,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收入证明以及工资银行流水等,以此来证明自己因事故导致了收入的减少。这样才能顺利地主张误工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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