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手指人侵犯了人身的什么权利?

我和别人起了争执,对方用手指着我说话,我心里特别不舒服。我想知道这种用手指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侵犯了我人身的什么权利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想弄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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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用手指人这一行为侵犯了人身的什么权利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基本的人身权利概念。人身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又包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身份权则涵盖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用手指人这种行为,一般情况下,不太可能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指自然人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身体权强调的是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致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用手指人通常不会对他人的生命、身体完整性和健康造成实质性损害。 不过,用手指人很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用手指人这一动作在社交文化中,往往带有挑衅、指责、不尊重的意味。当这种行为发生在公开场合,周围人看到后,可能会对被指者产生不好的看法,从而影响到被指者的社会评价,这就有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这里的侮辱行为就可能包含用手指人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动作。 此外,这种行为也可能侵犯他人的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用手指人这种不尊重他人的行为,很明显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一种冒犯,而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内容。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它也可能侵犯了他人的一般人格权。 如果遇到他人用手指人的情况,被侵犯者可以先与对方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这种不当行为。如果对方的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比如导致被指者精神受到伤害、社会评价明显降低等,被侵犯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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