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近亲属之间不能结婚?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近亲属都能结婚,法律明确禁止了特定范围内近亲属的婚姻行为。下面来详细解释下哪些近亲属之间不能结婚。 首先,要明确“近亲属”这个概念。在法律语境中,近亲属指的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间接血缘关系的人。直接血缘关系就是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比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间接血缘关系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意味着,直系血亲之间绝对不能结婚。举个例子,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这些都属于直系血亲,他们之间不能缔结婚姻关系。因为直系血亲之间的遗传基因相似度极高,近亲结婚会大大增加某些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病几率,对后代的健康可能造成严重威胁。 除了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也不能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比如,叔叔和侄女、舅舅和外甥女等,他们之间也不能结婚。这同样是从优生优育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因素考虑的。 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结婚,那么这种婚姻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一旦婚姻被认定无效,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为了维护婚姻的合法性、后代的健康以及社会公序良俗,法律严格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在考虑结婚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和对方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