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加重犯有哪些?


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简单来说,就是原本的犯罪行为造成了比预期更严重的后果,法律会给予更重的处罚。 下面为你列举一些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情形: 首先是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说,一般的故意伤害行为是基本犯罪,但如果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就属于结果加重犯。 其次是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包括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就是强奸罪的结果加重情形。 还有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就包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即普通的抢劫行为如果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就构成结果加重犯。 另外,放火罪也存在结果加重犯的情况。《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见,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就是结果加重的情况。 总之,结果加重犯要求行为人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并且加重结果必须由基本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