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后异地就医按照哪边报销?


在办理暂住证后异地就医,报销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医保政策来确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国家层面是支持异地就医结算的。 对于办理了暂住证的异地就医人员,如果是在异地进行了医保备案,那么通常可以按照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在异地直接结算。参保地就是你原来缴纳医保的地方。备案后,在异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就像在本地看病一样,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自己只需要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比如,你在A地参保,办理了暂住证后在B地就医,并且在A地医保部门进行了异地就医备案,在B地指定的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就可以按照A地的报销比例和范围进行报销。 要是没有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情况可能就比较复杂了。有些地区可能允许报销,但报销比例会降低。这意味着你自己需要承担更多的费用。也有些地区可能不允许报销未备案的异地就医费用。所以,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是很重要的。 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它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一般来说,大病保险的报销也是和基本医疗保险挂钩的。如果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异地报销,大病保险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报销。具体的报销政策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在办理报销时,通常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医保卡、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病历等。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其他要求,你可以提前咨询参保地的医保部门或者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总之,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能让你顺利地进行异地就医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