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无效由谁宣布?

我最近对婚姻无效的宣告主体不太清楚。我身边有个朋友的婚姻好像存在一些问题,可能涉及无效情况,我就想了解下,到底是哪个机构或者什么人有权力来宣布一段婚姻是无效的呢,想详细知道相关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婚姻无效
  • #宣告主体
  • #法院判决
  • #婚姻法律
  • #利害关系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是人民法院。 首先解释一下婚姻无效这个概念,婚姻无效是指婚姻因为缺少婚姻成立所必须的法定条件,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种情况下后一段婚姻关系因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就是无效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像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婚姻也是无效的;还有未到法定婚龄,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没达到这个年龄标准就结婚的,婚姻同样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过审查确定确实属于无效婚姻的,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这里的利害关系人,不同情形有所不同,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另一种情况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过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实属于无效婚姻的,会把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然后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而且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就马上发生法律效力。另外,如果在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之前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比如登记的时候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现在达到了,那此时就认定婚姻关系的状态是有效的,即使提出无效的申请,法院最终也不会作出无效的宣告。 虽然之前有观点认为民政部门也可以宣告婚姻无效,但依据现行法律及司法实践主流观点,主要是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 ,以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