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外就医是由谁批准?

我家里有个亲戚因为犯罪被关在监狱里,现在他身体不好,想申请保外就医。但我们都不清楚这个保外就医到底是由谁来批准的,是监狱直接决定,还是要经过其他部门呢?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批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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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外就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在批准主体方面,对于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也就是说,如果罪犯还没有被送到监狱,这个时候要申请保外就医,就由负责审判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来批准。 对于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简单来说,当罪犯已经在监狱服刑了,就由监狱向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提出保外就医的书面意见,经过批准后才能保外就医;如果罪犯是在看守所,那就由看守所向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并等待批准。 所以,保外就医的批准主体要根据罪犯所处的不同阶段来确定,分别可能是人民法院、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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