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有哪些?

我想了解下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里,到底哪些主体能够作为原告去提起诉讼呢?我最近比较关注环保方面的法律问题,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谁有资格为了环境公益去打官司,是政府部门、环保组织,还是其他的什么主体呢?
展开 view-more
  • #环境公益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当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特定主体为了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这里的社会组织就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一种。例如中华环保联合会,它就符合相关条件,能够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也就是说,人民检察院也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重要原告主体。 同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的机关也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比如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这实际上也类似一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