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车祸致伤残责任由谁来负?


在下班路上因车祸导致伤残,责任的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交通事故责任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如果在下班路上发生车祸,且经过交警部门认定,你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你就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另一方面,从交通事故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车祸是由对方车辆的过错导致的,那么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保险赔偿不足,剩余部分由肇事方承担。 所以,下班路上车祸致伤残的责任承担需要综合考虑事故责任认定情况以及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你既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也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赔偿项目可能不能重复获得,比如医疗费用等。建议你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