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有物分割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我和朋友共有一套房子,现在打算分割。在分割过程中需要进行鉴定,产生了鉴定费用。我想知道这笔鉴定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是我和朋友平均分摊,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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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物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共有物分割的过程中,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是有相应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共有物的概念。共有物就是两个或以上的人共同拥有的物品,像房屋、车辆等。当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时,如果需要通过鉴定来确定其价值等情况,就会产生鉴定费用。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共有物的相关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共有物分割的费用应当由共有人按照其份额来分担。鉴定费用属于共有物分割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 具体而言,如果是按份共有,也就是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所有权,那么鉴定费用就按照各共有人的份额比例来承担。例如,甲、乙按份共有一套房产,甲占60%的份额,乙占40%的份额,在分割该房产进行鉴定时产生了10000元的鉴定费用,那么甲就应当承担6000元,乙承担4000元。 如果是共同共有,在共有关系终止时,通常是平均分担鉴定费用。不过,要是共有人之间有约定,比如约定了在分割共有物时鉴定费用由某一方承担,或者按照其他方式承担,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这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此外,如果在共有物分割过程中,是因为某一方的过错导致需要进行鉴定,比如一方对共有物的情况隐瞒、虚报等,那么过错方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甚至全部的鉴定费用。这样做是为了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过错行为的一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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