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个人破产后债务由谁承担?

我因为创业失败欠了很多钱,实在没能力偿还了,听说可以申请个人破产。但我不清楚申请个人破产后,这些债务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继续还,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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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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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简单来说,就是当个人的资产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布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以解决债务问题。在我国,深圳率先出台了个人破产相关法规,即《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一般情况下,申请个人破产后,会进入破产程序。首先会有一个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接管和调查。债务人需要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包括现有资产、收入情况等。 在债务承担方面,如果经过破产清算,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全部债务,对于符合条件的债务,可能会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豁免。但并不是所有债务都能豁免,比如恶意债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他人身体造成的损害赔偿债务等是不能豁免的。也就是说,这些不能豁免的债务还是需要债务人继续承担偿还责任。 对于可以豁免的债务,当债务人通过破产程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如配合管理人调查、遵守限制消费等规定,经过一定期限(在深圳个人破产条例中是免责考察期为三年)后,符合条件的债务就可以不用再偿还。 所以,申请个人破产后,债务的承担情况要根据具体的债务性质以及破产程序的执行结果来确定。有的债务可能会被豁免,有的则仍需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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