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破产后欠债还需要还吗

我最近经济状况特别差,欠了不少债,感觉快撑不下去了,就想到了个人破产。但我不太清楚要是真走到这一步,欠的那些钱到底还要不要还啊?我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中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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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后欠债通常还是需要还的。首先要明确,在我国目前没有严格意义上像企业破产那样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但公民对外的债务都是个人债务。 从法律层面讲,即使在有个人破产制度的地方,破产也不意味着债务完全免除。比如在破产程序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和评估。如果债务人财产能偿还部分债务,这些财产会按一定顺序分配给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即便经过清算后还有部分债务无法全额偿还,债务人也不可以完全摆脱债务约束。在一些情况下,破产后的债务人可能要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法院规定逐步偿还剩余债务,法院规定会考虑债务人收入、支出和还款能力等因素,确保债务人在能承受的范围内还款。而且,破产记录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在个人信用档案中,这会影响债务人信用状况,在未来经济活动中带来一些限制。 相关概念: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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