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由谁承担责任?
我在一场官司里感觉对方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比如伪造证据之类的。我就想知道,如果真的是虚假诉讼,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是具体的当事人,还是可能涉及的律师,又或者是其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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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简单来说,就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虚假诉讼案件中,责任的承担主体主要是实施了虚假诉讼行为的人。 一般情况下,承担虚假诉讼罪责任的是提起虚假诉讼的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里所说的当事人,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比如原告为了非法占有被告财产,虚构债务关系并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原告就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被告为了逃避履行义务,虚构事实进行抗辩,同样也可能构成该罪。 除了当事人外,在某些情况下,帮助当事人实施虚假诉讼的其他人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例如律师、证人等,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还为其出谋划策、提供帮助;证人故意作虚假证言,协助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他们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罪的共犯,要和当事人一起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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