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发动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应由谁承担主要责任?


在擅自发动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明确了擅自驾驶他人车辆时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下面分情况来详细说明责任的承担。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于车辆被擅自发动没有过错,那么主要责任应当由擅自发动并驾驶车辆的人承担。这里所说的“没有过错”,是指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保管车辆方面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例如,车辆是正常停放,车门已锁好,钥匙也妥善保管,是他人通过非法手段(如撬锁等)发动车辆。在这种情况下,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不需要对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而应当由擅自驾驶车辆的使用人承担。因为使用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自行发动并驾驶车辆,其行为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要对损害结果负责。然而,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存在过错,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车辆所有人将钥匙随意放在车内,或者没有锁好车门,使得他人轻易就能发动车辆,这种情况下,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就存在一定的过错。因为他们没有尽到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给他人擅自发动车辆提供了便利条件,所以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是否有过错,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车辆的保管方式、车辆停放的环境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总之,擅自发动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一般是由擅自驾驶者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