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房产证费用由谁承担?

我家有套安置房,现在要办房产证了,但不清楚办理房产证的费用该由谁来出。是我们自己承担,还是政府或者拆迁方承担呢?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安置房房产证费用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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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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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安置房房产证费用由谁承担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于安置房房产证费用的承担,并没有统一的、绝对的规定。一般来说,要依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约定来确定。这就好比我们签订的一份“合同”,双方都要按照里面的条款来办事。如果协议里明确规定了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拆迁方承担,那么拆迁方就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这是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其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要是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没有相关约定,通常情况下办理房产证的契税、登记费等费用由被拆迁人承担。契税是在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而登记费是办理产权登记时向登记机关缴纳的费用,这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支出。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对安置房房产证费用的承担做出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被拆迁人的负担,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对部分费用进行减免或者由政府财政承担一部分。所以,被拆迁人最好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或者拆迁管理部门,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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