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划扣的钱一直不还由谁来承担?
我的钱被司法划扣了,可这笔钱划扣后一直没还回来。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是划扣的司法机关,还是相关债务人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司法划扣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被执行人的存款、资金等直接划转到指定账户,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司法划扣的过程中,如果划扣的钱一直不还,责任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因为执行法院执行错误导致划扣的钱不应当划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取得财产的人返还划扣的钱,如果拒不返还,法院会强制执行。 要是因为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法院怠于执行,导致划扣的钱未能及时返还给相关权利人。此时,权利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上级法院经审查认为情况属实的,会责令下级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若划扣的钱涉及第三人,且第三人占有该款项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应当返还该款项。总之,责任承担要根据具体的违法违规情形和主体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