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应该由谁承担?
我在上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个赔偿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单位,还是肇事者,还是两者都有责任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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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这些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例如,小王在上班路上被一辆汽车撞了,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小王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小王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在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还需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 另外,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比如肇事司机的过错,职工既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不能重复获得赔偿。例如,小张在上班路上被闯红灯的车辆撞伤,他既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同时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只能在一方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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